岛国av无码免费观,欧美日韩一区二区综合,a级国产乱理伦片在线观看,亚洲国产精品视频

政策動向

  •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動向

歐盟公共采購改革:創新政策功能更好實現社會責任

  • 來源: 中國政府采購報
  • 時間:2016-04-13

  如今,公共采購已不再是一種簡單的買賣關系,由于花的是納稅人的錢,公共采購也因此肩負著更多使命,并成為了許多國家實現宏觀經濟調控和社會目標的公共政策工具。歐盟在此次公共采購規則的改進中,也極為看重公共采購實現經濟社會責任、鼓勵創新以更好適應采購與社會發展。通過增加規則的靈活性與明確度,以及新概念的提出,讓公共采購能更好地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將對經濟、環境與社會福利方面的考量逐漸轉化為創新產品與服務,并最終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更好地實現經濟社會責任

  2016年4月18日正式進入實施階段的新歐盟公共采購系統,在很大程度上為公共機構實現公共采購的社會責任開辟出了不少新途徑。新規則旨在確保社會包容,以及在遵守社會與勞動法規下采購合同授予過程的順利實施。公共實體也將會有更多機會刺激企業開發出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產品與服務。

  根據新指令,若競標企業允諾將致力于幫扶弱勢群體,則合同的授予將不再單純地依賴于報價的高低。締約機構也將更多地從社會角度出發,在公共采購合同授予時以“最優價格-質量比”(BPQR)為基礎進行考量。在未來,公共購買者可以選擇那些有可能帶來更多社會福利的競標人,比如,若企業雇傭大量長期失業人員或殘疾人執行采購合同,則企業將更有可能成為中標人。同時,新指令明確合同授予時應更多考量合同執行中員工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企業是否為男性與女性提供平等的工作機會上,企業是否允許更多的女性加入勞動力市場,以及企業是否能夠幫助員工更好地協調工作與私人生活等。

  不僅如此,新規則還試圖通過尊重社會權益與勞工法而終結社會傾銷。在新的“社會條款”下,公共機構將確保公共采購程序中的義務得以實現,這其中就包括國際或是歐盟社會與勞動規則,公共機構有責任確保合同的執行符合集體協議或相關的國家法律。如果供應商無法遵守社會與勞動法義務,締約機構不會在合同授予階段將其考慮在內。此外,任何企業若拒絕遵守以下義務:包括未按時交納稅款或社保基金,或拒絕履行“社會條款”等,都將被排除在公共采購程序之外。

  倘若遵循正常的程序與競爭規律,那些有著“特殊車間”,或旨在幫扶弱勢人群并為其提供就業場所的社會型企業將很在競爭中難脫穎而出并最終獲得標的。然而,歐盟此次出臺的新規則,卻為那些致力于扶持弱勢人群的企業保留招標程序,締約機構也將為這些社會型企業進入招標程序提供更多便利。如果企業雇員中有30%為殘疾人,則企業在參與公共采購招標時可直接進入保留采購程序,同時,締約機構也將為這類企業保留參與社會服務合同授予程序的權利至少三年,這些服務包括特定的健康與社會服務、特定的教育培訓服務、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及其他文化服務、體育服務等。

  對于社會服務,新的歐盟公共采購規則只適用于價值高于75萬歐元(其他服務合同門檻價為20.9萬歐元)的合同。新規則下,社會、文化與衛生服務,以及其他諸如法律、餐飲服務等采購程序都將被簡化。采購機構有義務平等對待所有企業,在招標時提供充足的標的信息,并對合同授予情況進行公開,成員國內部法律也將適用于相關程序。

  在服務分包方面,新指令有著更明確的職責劃分。各成員國締約機構必須確保公共采購無論是基于歐盟或國家層面、適用于集體協議或國際協議,采購在分包時仍需要確保是符合環境與社會利益的,同時企業必須遵守相關的勞工規定。因此,公共采購分包鏈同樣需要是透明的。新指令明確在招標階段,企業就需要指定合同的哪一部分將轉讓給第三方,合同簽訂之時,主要供應商有義務對其分包商的名稱、聯系方式及法律責任等信息進行公布。這些義務同樣適用于分包商的分包商,如果可能,分包商提供的服務將直接由公共購買者進行支付。

  不斷增強生態化創新

  研發與創新,包括生態化創新與社會化創新,都將成為未來發展的主要助推器,這也是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洛德·容克所推崇的構建低碳、安全與可持續競爭經濟中的核心內容。為解決歐盟所面臨的一系列社會性挑戰,公共機構購買創新產品、工程與服務對于改善公共服務的效率與質量至關重要,因為這些做法不僅能實現公共支出的效用最大化,還能通過新想法,將對經濟、環境與社會福利方面的考量逐漸轉化為創新產品與服務,并最終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新的歐盟公共采購系統將使用新的授予標準,通過對環境保護內容的高度強調,為公共機構刺激生態創新提供更多機會與新可能。在未來采購中,公共機構將要求供應商不僅要遵守環境保護的義務,同時還要提供滿足環保標準的產品,此外,公共機構有權利要求供應商在生產產品時增加環保方面的要求,或基于生命周期成本法整合環境成本。可以預見的是,通過使用公共機構的購買力,選擇采購環境友好型的貨物、服務與工程,歐盟公共機構將為可持續消耗與生產作出巨大貢獻。

  此外,新規則還制定了確保遵守環境法律的水平條款。通常來說,企業在公共合同執行中必須遵守適用于歐盟、國際及國內的環保條款,公共機構也有權將未遵守環保義務的企業排除在招標程序之外,即便是最有優勢的供應商也不能例外。為確保供應商交付的產品符合高標準的環保要求,公共機構有責任要求交付的工程、貨物與服務滿足相關認證標準,諸如歐盟生態標志認證、多國生態標志認證或其他環保標志,這些標志通過客觀的核查標準,能夠證明產品是否滿足預先由政府機構、消費者、制造商、分銷商及環保組織參與共同制定的質量需求。

  當采購人使用技術參數描述他們想購買的產品或服務時,也同樣可以要求供應商在產品或服務的提供過程中,遵循高標準的環保要求,比如,不使用有毒化學物質、供應商提供貨物與服務時使用能源效率機器、支持公平貿易及原產地出品。

  新指令要求締約機構選擇生命周期成本法,更多地將成本與貨物、服務、工程的使用、維護及報廢,即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相關聯。這其中就包括與研發、生產、運輸、能源消耗、維修及報廢相關的內部成本,以及與環境外部性相關聯的成本,諸如溫室氣體排放、原材料提取或產品生產中制造的污染等。

  創新伙伴關系讓公共服務常新

  我們都希望諸如醫療、教育、消防或廢物管理等公共服務能適應并追隨上社會需求變化的腳步,新指令提出一種名為“創新伙伴關系”的全新概念,旨在開拓創新產品或服務研發與持續供應的新天地。對于那些在市場上還未找到解決方案的特殊產品,新指令鼓勵締約機構去發現這些產品的采購需求,并與供應商在共同研發產品方面建立合作關系。不僅如此,新指令在公共管理創新方面發出了更多鼓勵的聲音,新規則在很大程度將上改善了公共合同的現代化程度。歐委會在制定此項新規定上的意圖很明顯,希望締約機構能與供應商建立長期的創新伙伴關系,與其一同開發并持續購買創新產品或服務,而無需在研發或后續購買階段單獨啟用采購程序。在這種全新的采購程序中,締約機構可以與一個或多個供應商建立創新伙伴關系,并分別執行項目研究與開發。這其中就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創新伙伴關系允許研發與采購相結合。如今,締約機構會更多希望在采購程序中將開發與采購元素相結合,這兩種元素在構建競爭中也許會碰撞出無數困難,但締約機構仍希望能在兩者的結合中不影響采購的基本原則,即平等對待與透明度原則。新的創新伙伴關系將允許開發與采購相結合,以更好地適應公共需求,同時確保采購的基本原則得以保留。

  創新伙伴關系程序將發生在三個階段:首先是競爭階段,當締約機構基于能力與技術的考量選擇出最適合的合作伙伴(也許是多個),同時確保合同所建立的創新伙伴關系也是基于“最優價格-質量比”決定的。其次是研發階段,合作伙伴將與締約機構合作開發出全新的解決方案,這個階段也將繼續被細分為多個期間,合作伙伴的數量也會隨之逐漸減少,這主要取決于其是否滿足預定標準。最后是商業階段,即合作伙伴需要提交最后的結果。

  二是預商用公共采購允許研發采購。新指令中提到的創新伙伴關系包含研發采購與商業產物的采購,預商用公共采購僅包含研發采購,締約機構與研發服務提供商共同分擔風險與收益。這是歐盟公共采購規則的一個例外應用,指令通常是覆蓋其他研發服務采購的。然而,對于后續創新解決方案商業批量化公共采購,指令提出了與之相匹配的采購程序,諸如開放程序與競爭性談判。

  三是新指令中包含通過公共采購改革加強創新的進一步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所有的采購程序都需要考慮采購的全生命周期,當標的被作為創新性投標進行評估與授予程序時,需要更多考慮到長期財務收益。新規則下,社會與醫療服務的創新將通過簡便的采購系統方便獲得,不僅如此,那些具有技術復雜性或財務復雜性的項目,在通過競爭性對話程序進行采購的過程也將被簡化。此外,新指令中還針對跨境聯合采購設有特別的規定,來自歐盟不同成員國的購買者可組成聯合采購人,需求的聚合將會使與創新項目相關的風險分散化,同時喜迎到更多的風險資本。總之,創新的價值在于它不斷地對已獲得結果的改進,創新解決方案也會因其具有更高的質量及更具競爭力的成本變得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