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規定,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在任一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注冊登記,并向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及時提供規定的信息。
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應當開放數據接口、公布接口要求,與上一層級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連接并注冊登記,及時交換規定的信息,以及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信息。
系統對接欄目將提供以下服務:
標準規范:發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相關標準規范;
對接實施:引導、幫助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各個平臺之間的對接工作;
接口自檢:為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相關的專業化軟件提供接口自我檢測服務;
檢測認證:發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各個平臺檢測認證相關的信息;
平臺推廣:按照基礎應用平臺+產品插件的模式,打造產品插件開發和應用的開放平臺,促進電子招標投標系統的不斷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