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藥品集中采購行為,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和市場清退制度。8月3日,甘肅省衛生計生委和省公共資源交易局聯合印發了《甘肅省藥品集中采購誠信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明確了醫療機構和藥品采購企業19種失信行為。同一配送企業有3次不良記錄或通報批評、警告、不良記錄之和大于等于10次者,取消該企業在甘肅省的配送資格,企業納入黑名單,2年內企業不允許參與甘肅省藥品集中采購配送活動。《管理辦法》明確,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生產及配送企業誠信等級統一劃分為誠信、守信、警示、失信四級,相應標示為A、B、C、D四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