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6年度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年度報告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3號令)的要求,自獲得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之日起,各機構(包括2016年新獲得資格的機構)應按規定報告2016年度招標工作情況(包括下列第二項的招標業績情況和第三項的年度報告材料)。
二、請各機構按照《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3號令)規定的招標業績要求,通過網上報送2016年度招標業績,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20日,請務必于上述截止時間前確認網報成功。
三、請各機構抓緊準備2016年度報告材料。有關要求見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網站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平臺“政策法規”欄目。
(一)年度報告材料的具體內容
1、招標代理機構年度情況報告。包括機構年度招標工作基本情況,招標從業人員情況表(附件一),招標項目年度匯總表(附件二),企業財務狀況(2016年度的財務報表及2015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2、機構設置變化情況。包括成立或撤并與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及內部業務部門,如無變化請標明“無”。
3、受處罰及質疑、投訴情況。包括處罰的機關、時間、問題和結果等,事實成立的有效質疑、投訴的時間和處理結果等,并提供相應的處罰文件和證明材料。若無上述情況,則應提供相應聲明。
(二)年度報告材料的報送要求
年度報告材料逐頁加蓋公章后進行掃描,以PDF格式發送至郵箱:zytzndbg@163.com,電子郵件主題格式為“機構名稱+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2016年度報告材料”,無需另行報送紙質報告材料。電子報告材料排版順序如下:
1、材料封面(附件三)。
2、招標代理機構年度招標工作基本情況。
3、招標從業人員情況表。
4、招標項目年度匯總表(應與網上申報的招標項目情況一致)。
5、2016年度財務報表。
6、2015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7、機構設置變化情況。
8、受處罰及質疑、投訴情況。
(三)年度報告材料可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組織統一報送,也可由機構自行報送至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指定郵箱。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8日。
四、獲得中國招標投標協會首批招標代理機構會員企業信用評價A級及以上級別的機構僅網上報送2016年度招標業績,免報2016年度報告材料。
咨詢電話:010-88653359、88653329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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