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新聞
1.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關情況
12月1日上午,國家發改委舉行新聞發布會,法規司司長李亢,政研室副主任、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國家信息中心公共技術服務部副主任楊紹亮,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曹發義,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吳道聞,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張洪出席發布會,介紹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關情況,并就平臺整合與上線運行,以及推進陽光交易、交易服務標準化、數字證書交叉互認等相關問題,回答了與會記者的提問。趙辰昕主持發布會。50余家境內外新聞媒體60余名記者參加了本場發布會。
2.國家發改委關于《“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情況的通告
國家發改委起草形成了《“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征求意見稿),于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間,有關機構和社會公眾等14個單位和個人通過網上留言方式提出了30余條相關意見和建議,對進一步完善該《行動方案》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國家發改委對有關意見進行認真研究,在修改時盡可能予以采納。
3.中國招標公共平臺直連對接系統平臺注冊量和數據交互量雙雙取得突破
自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直連對接系統”上線運行以來,截止目前已經收到29家平臺的注冊申請。已有4家平臺具備開具《對接成功證明》的條件,其中有1家已經提出申請并完成《對接成功證明》的開具工作。擬對接平臺可直接登錄http://connect.cebpubservice.com/進行對接。
二、政策動向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制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印發給了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
2.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發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6年第5號發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3號)同時廢止。
三、業務研究
1.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與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交互是規范運營的必要條件
真正決定一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運營是否規范的因素,是看其是否滿足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其相關規定中關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建立和運營的一系列要求和規定。而只有規范建立并運營的交易平臺上交易的招標項目,其招標過程和結果才合乎規范。而《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關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建設、運營的諸多規定中,是否與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以及按照規定交互數據是決定交易平臺能否通過檢測認證,進而驗證其規范性重要標準之一,也是實現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主要功能的必要條件。
招標文件是招標活動的基礎和指南針,對招標的成敗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招標文件的編制過程中,一些招標人只重視投標人資格的限定和評標方法的設置,往往忽視了一些重要的細節。招標文件細節上的失誤,輕則降低工作效率,重則導致招標失敗,甚至要賠償投標人損失。文章列舉了招標文件編制過程中容易忽略的一些細節,并提出了合理的處理方式,避免小細節產生大影響。
依法必須招標制度也稱強制招標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某些類型的采購項目,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的,必須通過招標方式進行,否則采購單位要承擔法律責任。依法必須招標制度是《招標投標法》的核心內容之一,也是最能體現《招標投標法》立法目的的條款之一。本文從本法的角度,闡釋依法必須招標的情形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