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菏澤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關于使用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21日起,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拍賣、工程、貨物及服務招標采購項目須進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并且交易信息全部在菏澤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全程同步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菏澤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運行模式具有如下特點:
1.引進第三方交易平臺
菏澤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是通過招標方式引進的第三方交易平臺,落實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中“政府鼓勵交易平臺市場化運營”的要求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中要求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的交易平臺”的規定。
2.信息全公開
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相關信息在公共資源電子公共服務系統上全部公開,包括交易公告、評標/評審結果、開標記錄、中標公示、單一采購來源公示、合同公示、履約等過程和代理協議等信息全部公開。
3.出讓人/招標采購人在線選擇交易平臺
菏澤市公共服務系統提供出讓人/招標采購人在線選擇交易平臺,由出讓人/招標采購人自主選擇交易平臺,選擇的結果會同時傳輸給交易平臺和監督平臺,并在監督公告中進行公開。
4.交易場所管理
交易場所使用狀態在菏澤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上同步展示,包含交易場所基本信息、使用情況、一周計劃安排,使出讓人/招標采購人及相關市場主體、監督部門隨時了解場所當前狀態,同時也接受公眾的監督。
5.電子化行政監督
菏澤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系統與行政監督系統整合,對公共資源交易所需的審核、備案等均實現在線辦理和交易過程的在線監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電子化行政監督。
6.CA互認
菏澤規定所有電子交易平臺不得綁定任何一種CA,并要求交易平臺至少兼容兩家以上CA,實現CA的互認,由菏澤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引進綁定國家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的“CA互聯”服務,實現多個CA的互聯,投標人只需申購CA名單中的任意一家CA,便可在任意一個交易平臺上使用,降低了市場競爭主體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