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
(一)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十條對公開招標的解釋:“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惫_招標亦稱競爭性招標,通過公共媒體上公開發布招標公告,使招標活動處于公共監督之下進行。
1.公開招標的特點:一是不特定性,公開招標是招標人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二是平等競爭,公開招標的方式可以給一切合格的潛在投標者以平等的競爭機會,能夠吸引眾多投標者,故稱之為無限競爭性招標;三是公開透明,公開招標由招標人通過報刊、網絡等傳媒工具發布招標公告,具有廣泛性和公開性,凡符合招標人所提出條件的投標人都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提交意向書,由招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購買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2.公開招標的優缺點。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有較大的選擇范圍,能更好地開展競爭,打破壟斷。缺點是:公開招標方式投標單位較多,招標投標活動所需要的各種費用較多,審查投標者資格和標書的工作量較大,招標過程需要的時間較長。
(二)邀請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十條對邀請招標的解釋:“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毖堈袠耸怯烧袠巳烁鶕约悍e累的資料,或由權威的咨詢機構提供的信息,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選擇3家以上合格的投標人發出邀請,被邀請的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招標人提交投標意向,購買投標文件并進行投標。
1.邀請招標的特點:一是不使用公開媒體發布招標公告;二是邀請的即為合格投標人;三是投標人數量有限,但一般不得少于3家。
2.邀請招標的條件。《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等對邀請招標的具體條件: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設計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3)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的。
(4)受自然環境限制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宜公開招標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邀請招標的優缺點。邀請招標是一種有限競爭性招標,亦稱選擇性招標。邀請招標的優點是:由于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數量有限,不僅可以節省招標的費用,縮短招標的時間,也增加了投標者的中標幾率,對雙方都有一定好處。邀請招標的缺點是:采取邀請招標限制了競爭范圍,在邀請時如帶有感情色彩,可能會把一些很有實力的競爭者排除在外,也給違法違規者留下自由裁量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