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陸續完成今年上半年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發布工作。據統計,截至8月1日,共有40家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其中近半企業因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被罰。
《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對“黑名單”上2016年上半年受處罰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信息進行統計發現,政府采購供應商依然是“黑名單”中的絕對“主力”,共有39家。此外,上半年還有一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入黑”。從處罰的執法部門看,由財政部執法對其進行處罰的企業只有一家;由省級財政部門執法對其進行處罰的共9家,占23%;其他30家企業均是受各市縣財政部門處罰。
分析“黑名單”上各企業的被罰原因,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仍然占比最大,達到50%。供應商提供的虛假材料主要包括檢測報告、認證證書、業績合同、納稅證明等。此外,供應商串通投標也占到33%,“當事人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占了10%,還有部分供應商因未能按照招標文件和競價響應文件要求進行供貨、以非法手段謀取投訴證明、擅自終止合同等問題被罰。作為上半年唯一一個受罰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陜西正大招標有限公司受罰原因則是未依法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該政府采購項目的信息。
從企業的違法失信情節嚴重程度和財政部門的處罰標準看,大部分受罰供應商的違法失信情節相對較輕,因此財政部門對其的罰款也多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為主,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規定中較低的處罰限額。而深圳市由于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進行處罰,被罰的15家深圳企業中,4家按照千分之二十受罰,5家按照千分之十進行受罰,其余6家根據情節被按照千分之十五進行受罰。除了罰款金額,企業被財政部門“禁賽”的年限也以最低的處罰標準一年為主,被罰“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占54%,“兩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占28%,被“禁賽”三年的占18%。
在今年上半年“入黑”的40家企業中,只有一家是由財政部執法對其進行處罰的。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三百二十六號)和(第三百三十二號),北京易好智通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因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財政部提起投訴。投訴事項包括中標人的相關業績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未實質響應招標文件對廠商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中標人投標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簽字由他人代簽或有偽造嫌疑等5項,財政部依法受理,調查后發現,該公司存在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情形,投訴事項也均缺乏事實依據,因此駁回了投訴,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73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行政處罰。據了解,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以來,財政部首次根據其中的規定,對供應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的情形做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