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14號
《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8年2月4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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