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切實用好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
《通知》指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承擔數據交換、資源共享、信息公開等公共服務功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為切實發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通知》就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有關工作做了如下七項指示:一是做好信息上傳和數據共享;二是優化數據采集上傳渠道;三是加快應用統一交易標識碼;四是統一平臺名稱標識;五是優化平臺服務功能;六是強化運行安全保障;七是加大監督考核力度。
需要注意的是,在優化數據采集上傳渠道方面,《通知》指出: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與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無論合并建設還是分開建設的,均應當確保相關交易信息數據按照有關規定同步上傳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國家信息中心、中國招標投標協會近期將組成若干技術組,分赴各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數據采集上傳通道進行升級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