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征集。本次專家征集主要是根據PPP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財政支持經濟方式轉變的改革要求,擴充法律類評審專家的數量,確保滿足改革發展工作需要。
《通知》明確了此次四川省政府采購專家征集的背景。隨著財政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采購評審領域不斷拓展,各級財政部門需要積極適應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財政支持經濟方式轉變的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大評審專家征集力度,擴充民商、經濟、知識產權等法律類評審專家的數量,確保滿足改革發展工作需要。特別是在該省評審力量薄弱的地區,更要高度重視評審專家征集工作。對此,四川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政府購買服務以及PPP等政府采購項目越來越多,這種項目相比其他項目更加專業和復雜。但是我們政府采購這方面的法律專家并不多,因此急需征集。”
盡管專家數量很重要,進一步做好評審專家資格審核,把關專業品格更重要。評審專家專業品格是保障評審質量的基礎,《通知》要求四川各市(州)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標準,進一步強化評審專家資格初審工作。一是加強符合性審查力度。認真審查申報人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網上注冊的信息和書面資料是否一致,職稱、學歷、工作年限等是否滿足規定的條件。二是加強關聯性審查力度。認真審查申報人的專業技能與申報的評審品目之間的關聯性,防止評審品目過多過濫,出現專家“不專”的問題。三是加強執業品行審查力度。認真審查申報人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按照規定到當地檢察部門查詢申報人違法犯罪記錄情況。
專家進庫以后,四川省將進一步做好評審專家教育培訓,提高業務能力。評審專家培訓包括擬聘評審專家崗前培訓和評審專家繼續教育培訓,由財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協助。從今年開始,各級財政部門要明確告知參加崗前培訓的擬聘評審專家,應當在參加培訓前與財政部門簽訂《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聘任協議》;參加繼續教育的評審專家,將以現場閉卷方式進行測試,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通過檢驗復審,并按規定終止聘任,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在專家執業過程中,四川省財政廳將進一步做好評審專家執業監督,促進評審規范。評審專家執業行為,直接關系到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財政廳要求各級財政部門依法強化其執業監督。一是強化處理處罰工作。對于評審專家執業中存在的違背執業道德、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評審、違法違規評審等行為,采購項目同級財政部門要嚴格依法給予違約處理或行政處罰。二是強化執業情況反饋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責成采購代理機構(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對每一個采購項目的評審專家執業情況書面反饋,未反饋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并在年度考核中,給予扣分處理,對于責令限期整改后仍拒不反饋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或者責令停業整改。
《通知》還強調了四川省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做好處理處罰信息報送,加強基礎管理。一是及時將評審專家中止執業、終止聘任、禁止參加政府采購評審等處理處罰相關文書報送財政廳,由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據此對評審專家信息予以技術屏蔽;二是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將評審專家的違約處理和行政處罰信息季度統計情況報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