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的監管,確保采購過程規范有序,采購結果高質高效,安全生產精準可控,市財政委近日印發了《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財購[2016]11號)。
該《通知》旨在重點加強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管理,提高供應商資質門檻,在政府采購領域防范和杜絕城市公共安全隱患。
《通知》對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的適用范圍做出了明確規定?!锻ㄖ分赋?,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主要是指各行政事業單位為履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職能,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的政府采購項目,包括:一是二線“插花地”改造整治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政府采購項目;二是開展余泥渣土受納場、垃圾填埋場、危險邊坡、地面坍塌、道路交通及運輸、河道海堤管養、易澇點、三防減災等重點領域整治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政府采購項目;三是建筑施工、消防火災、?;泛鸵兹家妆?、特種設備、學校、醫院等重點領域和地域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政府采購項目;四是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反應能力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政府采購項目。
此外,社會資金建設與運營的公共項目,涉及城市公共安全且需通過政府集中采購平臺公開選定項目建設、運營供應商的,也屬于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
《通知》中重點強調的管控措施包括:一是強化采購人的主體責任。要求采購人內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城市公共安全項目的全流程管理,特別是要重視項目的風險預估,要對供應商的遴選標準和供應商的日常履約進行管控。二是加強立項管理。進一步強調涉及建設工程的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前置審批手續。三是加強采購需求的管理。突破一般項目的門檻管控要求,屬于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的,允許采購人自行推薦資質優良的供應商進行非公開招標。實行公開招標的項目則在評分設置時著重考量供應商的資質和業績實力等,以杜絕無資質、無信譽的供應商承攬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四是加強績效管理。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在預算編制的同時設立項目績效目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備案??冃繕嗣鞔_的才能納入采購范圍。五是加強誠信管理。全面公開供應商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不良行為記錄,公開投訴處理或監督檢查處理決定等監管信息,建立供應商誠信檔案,將企業發生事故和安全生產違法情況納入政府采購門檻設置、誠信扣分、價格上浮、禁續合同、不入預選等各個環節進行管控。六是加強項目履約監管。重點檢查、懲處圍標串標和轉包分包行為,擬建立全市采購信息庫,市區動態監管并擴大項目履約驗收抽檢比例等,加大對城市公共安全中標供應商失信違約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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