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2016年1月起,政府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將運用大數據實現信用信息資源交換共享,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于7個工作日內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和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貴州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廳、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四部門已聯合下發《省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于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并率先啟動“雙公示”工作。按照時間表,今年1月起,貴州省有關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全面實行“雙公示”工作,3月底,將實現省市州、縣市區“雙公示”全覆蓋。
據了解,“7天雙公示”信息將同步通過“貴州誠信網”網站的“貴州省雙公示系統”推送省發改委,由該部歸集后推送至省政府門戶網站和“信用中國”網站。涉及企業的,將由“貴州誠信網”同步推送至省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通過行政權力機構直接公示和信用主管部門歸集公示兩種渠道,便于公眾查詢和接受社會監督。
按照“誰產生、誰公示、誰負責”原則,行政許可承辦單位和行政處罰作出單位要對信息的及時性和真實性負責。行政許可和處罰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其他依法依規不予公開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領域或行業的行政許可和處罰信息進行率先歸集、率先公示。
貴州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雙公示”工作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加快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優化服務。這項新舉措在推動社會信用信息資源整合的同時,更能發揮公眾對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記者 王璐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