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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法依規向信用良好的招標投標主體提供便利和優惠措施
11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信用體系方面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會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與招投投標相關事項在政府誠信建設、社會誠信建設、褒揚誠信與懲戒失信章節有所體現。并明確依法依規向信用狀況良好的信用信息主體提供便利和優惠措施,依法依規對信用狀況較差的信用信息主體予以限制或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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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11月份新聞發布會
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11月份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出席發布會,通報情況,并就媒體關注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通報中明確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大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市場環境。
有關招采領域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問: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文件。請問文件出臺有什么考慮?21條政策措施有哪些亮點?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如何抓好貫徹落實?
民間投資是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主力軍,也是提升投資質量、增強投資活力的關鍵力量。盡管面對疫情沖擊,今年前三季度制造業民間投資仍然增長16.5%,比制造業整體投資增速高出6.4個百分點,呈現出較強的投資活力。但是,受國內疫情反復、國際局勢急劇變化等因素影響,原材料成本上漲,市場需求不足,部分民營企業“增收不增利”,投資能力和意愿受到制約。此外,長期影響民間投資增長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尚未徹底解除,個別民營企業過快擴張、高杠桿融資等也影響到了自身的健康發展。今年以來,民間投資增長持續低于整體投資增速,前3季度僅增長2%。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民間投資面臨的突出困難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經報請國務院同意,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共提出6個方面的21項具體舉措,其中不少措施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針對性。 一是發揮項目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從“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和國家重大戰略等明確的重點建設任務中,選擇具備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多種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二是為民間投資項目落地創造更多便利條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納入各地區重點投資項目庫,加強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資金等要素保障。 三是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鼓勵平臺企業加快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研究開展投資項目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價,引導民間投資更加注重環境影響優化、社會責任擔當、治理機制完善。 四是鼓勵民間投資以多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在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時,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加快推出民間投資項目。 五是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引導民營企業加強投資項目管理,不斷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前提下,設立“紅綠燈”,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下一步,我委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要求,持續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推動各地方、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積極作為,不斷細化實化具體舉措,切實將鼓勵民間投資政策落到實處,真正增強民營企業政策獲得感,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更好發揮民間投資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問: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請問印發該方案有何考慮?將從哪些方面推進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試點示范工作?
近年來,長三角在全國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中走在前列,優化營商環境成效逐步顯現,競爭合作新優勢不斷增強,對推動全國營商環境整體優化、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為更好發揮長三角三省一市比較優勢,促進長三角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進一步帶動全國范圍營商環境建設,10月份,我委印發《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提出5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更大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二是加快推進法治化建設,助力良法善治。加強和創新監管,嚴格規范執法行為,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三是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增強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提升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服務水平,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高地,持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四是聚焦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發展,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持續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技術賦能助力政務數據共享開放。
五是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深化長三角區域“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加快信用長三角一體化建設,促進長三角深入推進包容普惠創新,推動長三角產業開放協同。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長三角三省一市及有關單位,深入貫徹落實《行動方案》,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完善與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相適應的法規制度體系,充分發揮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等中心城市示范帶動作用,鼓勵無錫、常州、南通、溫州、衢州、舟山、蕪湖等城市銳意創新,為全國積累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力爭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新突破,率先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帶動全國范圍營商環境加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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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
11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 《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 (2022年版)》的通知,《指導目錄》有5項涉及招標投標領域。事項及實施依據具體有:對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等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對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等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進行行政處罰;對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等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進行行政處罰;對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等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進行行政處罰;對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進行行政處罰。以上事項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第一責任層級建議為設區的市或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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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
近日,財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做好項目前期論證、推動項目規范運作、嚴防隱性債務風險等多項工作要求。《通知》強調保障社會資本充分競爭。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作為社會資本方平等參與PPP項目。地市級、縣區級地方人民政府實際控制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除外)可以代表政府方出資參與PPP項目,不得作為本級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PPP項目社會資本方資質的穿透管理,防止內幕交易、關聯交易,防止政企權責不清和地方保護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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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具體舉措的通知
近日,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陜西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具體舉措》。《通知》明確切實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推進招標投標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行不見面開標和遠程異地評標等交易新模式,實現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運行。積極推進數字證書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跨地區、跨平臺互認。加強全省統一的電子監督智能系統建設和應用。加強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推進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領域、跨層級應用,完善電子營業執照身份驗證和電子簽名功能,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廣泛應用。降低政府采購及招投標成本。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探索以信用承諾和工程信用擔保代替投標保證金,緩解企業投標成本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