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新聞
1.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公共資源交易分會“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營管理和電子招標制度建設培訓班”開班
10月27日,由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公共資源交易分會舉辦的“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電子招標投標”培訓班正式開班。中國招標投標協副會長李小林出席開班儀式并講話。來自全國各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投標交易中心、招標代理機構、工程咨詢機構以及軟件開發機構的總計125位學員報名參加了本次培訓。
本次培訓的主講人由國家發改委法規司領導魯巖、徐致遠,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總經理平慶忠分別擔任。本次培訓主要圍繞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兩部文件的解讀、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制度以及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這幾個主題開展。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直連對接系統”自九月底上線運行以來,已有二十余家公共服務及交易平臺申請采用“直連”方式與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對接。目前已有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黃石市電子招投標系統、浙江省公共服務平臺、河北建投商務網4家平臺完成對接。剩余十幾家已申請對接平臺均在改造數據和系統調試過程中,不日即可實現對接。在已對接并交互數據的平臺中,浙江省公共服務平臺數據傳輸量最大。截止到發稿時間,浙江省公共服務平臺已交互數據2萬余條,共涉及3563個招標項目,分屬省內14個地市及區縣,包括:溫州市、衢州市、金華市、海寧市、嘉興市、寧波市、上虞市、臺州市、文城縣、洞頭縣等。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直連對接系統是一款完全基于互聯網思維開發的數據交互系統。整個系統從開發到運行都本著服務為先的理念,一切以為用戶提供便利化、可視化、智能化服務為第一要務。
主要具備以下六大特點:對接平臺無需配置前置機,免除了其配置硬件及維護工作;對接工具輕量化,安裝簡便,占用服務器資源少;對接操作一鍵化,用戶登錄系統后一站式完成對接操作;對接證明發放自動化,用戶可以在線申領《對接成功證明》;數據監控可視化,用戶可以在線查詢各類交易數據;兼容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國家信息中心兩套規范。
菏澤市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監督管理局于2016年10月20日正式發布《關于使用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21日起,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拍賣、工程、貨物及服務招標采購項目須進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全部交易信息在菏澤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全程同步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菏澤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運行模式的特點包括:招標引進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信息公開共享、出讓人/招標采購人自主選擇交易平臺、交易場所在線管理、電子化行政監督和CA互認等。
二、政策動向
1.交通運輸部公路局關于征求《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規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工作,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組織開展了《公路施工招標評標委員評標工作細則》(交公路發〔2003〕70號)修訂工作,形成了《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細則》,現征求意見。
三、業務研究
10月11日,四川省的一個政府采購項目在業內引起強烈反響。標的物是全省近9萬民警的制服,預算金額達到了1.78億元。這一政府采購項目使用搖號方式決定中標單位。
表面上看起來,隨機抽取方式對于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公平的,其實這種做法存在法律和業務上的風險。
從法律上講,在招投標法律體系中,《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評標辦法僅有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兩種,沒有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評標辦法。在我政府采購法律體系中,明確規定了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分法和性價比法三種評標辦法,也同樣沒有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評標辦法。此外,隨機抽取方法也直接違背了《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通知》(計政策(2001)1400號)第五條第(四)項關于“禁止采取抽簽、搖號等博彩性方式進行投標資格預審和確定中標人”的規定。
從業務上講,招標(政府采購)是一項集程序性、技術性、法律性、管理性為一體的工作。結構復雜、規模較大,事關公眾利益、公共安全的工程建設項目必然不適用于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那么對于技術含量不高、產品同質化、使用過程中產生安全事故的風險較小的貨物及服務類產品的采購,就一定適用隨機方式來確定供應商嗎?隨機抽取確定中標人(供應商)這種方式在業務上至少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相比招標方式隨機抽取方式對投標人(供應商)的掛靠以及假借資質行為更難進行有效的扼制;對于靠不斷提升產品質量、改進工藝、降低成本來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企業來說,隨機抽取方式是對企業既往經營方式的巨大打擊;這種采購方式是對政府采購部門工作的科學性、技術性的否認,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管理水平的高低。
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開展以來,社會各界反響各異,評價反映各有不同。其中:得利者拍手稱贊,認為交易程序更加規范了;失利者怨聲載道,認為進場交易是走了過場,把原來招標單位直接能夠決定或分散進行的公開招標,通過進場集中交易將評標結果變得合法化了,變得誰也不用負責任了。
如果當所有市場交易主體都沒有直接的監管責任,依賴于表面的規則程序,那么,公開、公平、公正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便無從談起,使投資者失去了正常參與競標的信心,最終達不到公共資源平臺建設集中交易的初衷。市場皆有規則,當公平、公正的規則沒有了約束,市場沒有了信用,那么潛規則必然有效。
市場在于規則,制度在于執行,規范在于監察。只有當規則、行為、監察相互一致的時候,才會真正使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做到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