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阿縣一建筑工程開標會在聊城某招標代理公司如期開標,公證員楊正國審查完各投標人的資格證件后,在將證件退還給投標人時,其中一投標人說:“把河北某公司的證件放在我這里吧,該公司人員出去了。”投標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引起了公證員的警覺:別家公司的證件為什么要放在他那里呢?莫非這兩家投標企業為一家?公證員的警覺、疑問并沒有掛在臉上,只是重新收齊各投標人的資格證件,又仔細核對了這兩家投標人的資格證件,發現兩家投標人資格證件包裝袋為同一種且包裝樣式一模一樣,但是沒有發現資格證件存在問題。
公證員還是存在疑問,于是又仔細審核了這兩家企業的投標文件,在仔細比對后發現這兩家投標企業的報價組成異常一致并呈規律性變化。像這種情況,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應視為串通投標,做廢標處理。公證員及時將這一重大發現,提請評標委員會核對。評標委員會成員仔細核對兩家報價文件后也一致認為:兩家投標企業應屬于串通投標,應做廢標處理。
為謹慎起見,公證員建議評標委員會對兩家投標企業單獨詢問后,再做決定。評標小組讓兩家投標企業解釋情況,兩家企業支支吾吾,不能自圓其說,最后不得不承認串標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