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技術先進、功能復雜的大型非標機械設備,不同供應商的同類設備的綜合性能、技術指標、自動化控制等各具特點。某招標人近期擬建設某產品生產線,該大型設備是生產線的核心組成。為了采購該大型機械設備,招標人已經根據自身需求編制出通用性招標技術文件和生產大綱。
但是,招標人希望投標文件不但能響應招標文件,更希望能充分反映各供應商設備的獨特優勢,并在投標文件中詳細描述各自設備詳細情況和針對招標人需求的專門設計。為此,招標人希望在招標前與各家投標人簽技術協議、鎖定投標設備詳細要求,然后再進行招標投標、擇優中標。這樣的做法可行嗎?
采購技術復雜的大型非標機械設備,招標前簽訂技術協議、鎖定投標詳細要求,具有以下優點:
1.提前簽訂技術協議,可以準確、詳細、針對性地確定各投標方案的技術細節、供貨范圍和整體方案等,避免了今后評標定標、合同談判、合同執行時產生模糊、歧義的風險,保護簽約雙方的合法權益;
2.簽訂技術協議后,招標技術文件編制時只需要考慮招標人的基本要求和條件,招標技術要求無需權衡兼顧各家設備技術特點和非歧視性之間的矛盾,可降低招標文件的編制周期和工作量;
3.前期進行充分技術交流后,招標人已經對投標設備有詳細了解,可簡化評標時技術評議、澄清等過程工作,提高評標效率和準確性,降低評標風險。
4.投標文件中技術方案的準備更充分、完善,更具有針對性。
但是,招標前簽訂技術協議具有一定的風險。具體包括:
1.相關政策法規并未確立技術協議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法律效力。投標人可以在最終投標文件中修改或違反已經簽訂技術協議,甚至宣布技術協議無效;
2.與不同投標人簽訂的技術協議內容和方案的不同,可能導致投標人之間不公平競爭或歧視性的產生。
3.招標人可能將傾向性意圖帶入技術協議。投標人也可能以技術協議經雙方確認,自己投標報價最低而不接受落標的結果。此外,投標人還可能對評標委員會技術評議結果提出異議(投標人可以申訴,本來自己技術方案可以更好,只是受限于提前簽訂的技術協議)。
招標前簽訂技術協議的做法應當以穩妥為前提,謹慎操作:
1.招標前簽訂技術協議時,應當確定投標人業信譽良好、具有長期合作意向。雙方應當明確,投標人承諾技術協議作為最終投標方案基礎、最低價不是中標保證;招標人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和評標標準進行評標,確保公正、合理。
2.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和評標標準最大可能兼容各投標人的技術方案和技術細節,確保評標過程公平、公正。
3.投標人將簽字版的技術協議附在投標文件之中。投標文件對技術協議進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投標人應當詳細列舉變更前后的區別。
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