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中標后,甲方簽訂合同時,提出再次降價或者變相降價的要求,F公司拒簽算不算違約?如F公司拒簽合同是否應退還F公司投標保證金?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九條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根據以上規定,F公司在中標后,應當依據招標文件和F公司的投標文件與甲方簽訂合同,合同價格應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保持一致。對于甲方提出再次降價或者變相降價的要求,F公司有權依法拒絕,且甲方無任何正當理由扣留F公司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