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工作將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和政策,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依法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印發《2016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夯實政府采購基礎管理、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強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及積極開展宣傳研究和GPA談判應對工作等6項工作被列入其中。
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增強政府采購計劃性,可以保障政府采購工作按計劃高效運行。為此,《工作要點》提出將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預算法》、《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意見》等法規制度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豆ぷ饕c》明確規定,應編未編或未按要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在年度執行過程中,不予辦理政府采購事宜,不予支付采購資金。
在夯實政府采購基礎管理方面,《工作要點》提出,要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認真開展制度的填平補齊工作,加強對各政府采購當事人的管理約束。同時,探索采用一攬子審批、“統一論證、集中批復”等方式,進一步簡化優化程序性審核流程,提升監管效果。改進定點采購及協議供貨管理方式、強化推進批量集中采購、推進PPP模式政府采購、研究政府購買服務等均納入年度重點工作。
為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工作要點》提出將重點加大服務類采購項目的實施力度,爭取將更多的公共服務、專業服務等服務類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采取全程督辦等方式,全力支持涉及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項目辦理采購事宜。扎實做好“十個全覆蓋”和“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等系列重點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
在強化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方面,《工作要點》透露,該區接下來將強化與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嚴格監督問責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各類違法失信行為。針對采購人,明確提出將強化采購需求管理,加大采購人“因用而采、以需定采”的主體責任。針對采購人,將加強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鞏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與集中采購機構權職統一、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制約有效的政府采購工作運行機制。
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依舊是今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工作重點。《工作要點》透露,將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功能,籌建政府采購電子購物平臺。同時,該區將試點使用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并做好“內蒙古政府采購網”的改版升級工作。
此外,《工作要點》強調,內蒙古自治區將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積極進行普法宣傳,及時回應、認真處理社會關切的重點和熱點問題?!豆ぷ饕c》透露,將調研籌備政府采購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