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購系統自2003年10月正式上線以來,對供應商管理模塊進行了不斷的升級完善,截至目前,注冊供應商已達到32000多家,針對供應商資質、公示、誠信等管理的新要求,2015年下半年,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大幅改進系統提升管理功能,利用系統科學分類,分級分類精細化管理注冊供應商。
細化信息采集
供應商辦理注冊及更新信息時,增加各類信息的錄入,當供應商的“組織機構代碼有效截止日期”、“營業截止日期”、“機密證書有效截止日期”、“資質有效截止日期”等證照有效期已過,在供應商登錄系統時,頁面會彈出提示框“供應商相關證照已過期,請及時維護”。通過對信息的采集,有效提升了對供應商資質的時效監控,為提高采購效率奠定了基礎。
實行分級管理
分別為A、B、C、D級,由系統按照供應商注冊審核、處罰及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等情況自動判定供應商級別。供應商注冊審核通過后,設為A級供應商。供應商受過“行政處罰”、“行為犯罪”、“履約評價差”,處罰期已過或受過曝光處罰的供應商,設為B級供應商。供應商處在“行政處罰”、“行為犯罪”、“履約評價差”等處罰期的供應商,設為C級供應商。供應商三年內未參與政府采購中心任何投標項目的供應商,設為D級供應商。通過分級管理有效促進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積極性,為采購過程中的各項標準設定提供依據。
擴大誠信檔案內容
增設誠信檔案,包括“行政處罰”、“行為犯罪”、“履約評價”、“工商誠信網”等信息的采集,系統對處罰時效自動判定,并加以標識,于到期前2個月自動提示,通過系統的管理,為采購過程提供供應商誠信信息,有效降低采購項目的質疑投訴。
擴大展示窗口
政府采購系統主頁面開辟供應商展示窗口,將供應商注冊信息、中標信息、誠信信息、處罰信息、履約評價信息等均加以展示,通過展示窗口、曝光臺接受社會的有效監督。
據悉,系統于2016年投入使用,該系統功能的運用,將大大提高對供應商庫的管理,為政府采購業務發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