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示范格式文本》中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的通知
贛建招標[2011]27號
各設區市招標辦、有形建筑市場,省冶金、農墾、南昌鐵路建管站(辦),南昌高新(經濟)開發區招標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省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相關資料,現對《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示范格式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中的部分內容進行增加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規定(試行)》(贛府廳發[2011]17號)第七條“實行招標控制價評審制度”的規定,在《示范文本》中增加《招標控制價審核意見書(試行格式)》,作為《招標文件》的附件。招標控制價采取專家審核方式進行的,由招標控制價審核委員會審核后填寫。
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評標辦法》(贛建字[2010]1號,以下簡稱《評標辦法》)已在全省實施,結合招投標實際情況,將《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文件(技術標專用格式)》的“投標報價誠信承諾書”修訂為“低價施工誠信承諾書”,對《評標辦法》附件一《合理低價法》第五條“商務標的合理性評審標準”中的第四項“商務報價的評審”第5點“投標報價合理性評估”第(3)小點中規定的“是否有誠信保證書和低價施工控制質量、工期、安全的方法和措施”內容和要求,統一在“低價施工誠信承諾書”中體現。
專此通知